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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獲獎感言

  〈拾七〉講述小時候與朋友的故事,情感豐富,巧妙將讀者們拉入回憶之中。文章的標題「拾七」是配合文中句子「如果要一片一片的拾起我七歲的記憶」且今年自己也正值十七歲,構思頗具趣味。很滿意能夠以文字表達出這個故事,以此紀念逝去的緣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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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商文學獎   散文組 第二名 綜二4 賴晴鈴  拾七

  「如何才能不著痕跡的寫關於你的事情?」我總這樣困擾著。

  還是記住了你的生日,還是一如往常地在桌曆的方格中輕輕畫上一撇。其實不知道自己記下的目的在哪,但就是沒有任何理由的清晰無比,即使連你的樣子都漸漸被時光抹去,唯獨這些數字卻是如此囂張地佔據著那些記憶深處。

  是夜靜更深的凌晨——九年前的我說好每年都會幫你許願,所以九年後的我閉上眼睛。

 

  「我爬不上去!」明明用盡全力伸直手臂,但顯然的坐上高腳椅對七歲的我來說還有點吃力。我央求外婆把我抱起,因為我對餐廳某一角掛著的電視裡放映的電影太感興趣了。

 

  兩個人在好漂亮的街道上走著——這是我當下的想法。

 

  「那是外國的電影,我媽媽說的。」一個陌生的臉孔不知何時爬上了椅子坐在一旁,小小的臉帶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,自信又高傲的,彷彿你發現了什麼天大的秘密。

 

  我們從未見過,但你那個表情讓我想到名偵探柯南裡揪出凶手時的樣子,一個沒忍住就笑了出來,你似乎有些惱火,皺著眉頭跑走了。

  那是暑假最後一天,我第一次見你。

 

  多年後這部電影在某個我睡不著的夜晚浮現在我的腦海,所以我在半夜天光寂靜的時刻裡拚盡全力的絞盡腦汁,然後我找到了它。

 

  我羨慕《愛在日落巴黎時》裡Jesse和Celine之間的浪漫和緣分,從維也納分別後經過九年卻仍然再次相遇,雖然如此童話但實際上既不狗血也不華麗,它就是那樣流暢的、自然而然的都發生了。我愣是在兩人美景如幟的城市裡漫步長談的橋段被敲動心臟,就跟我那晚被吸引住的片段一模一樣。

 

  後來我終於知道那部電影的名字,知道故事背景、導演、劇情和演員。

  後來我終於知道那部電影的名字,知道觀看網址、上映日期甚至是租片價錢。

  後來我終於知道那部電影的名字,但我不知道你在哪裡。

 

  「你叫什麼名字?」隔天在學校,你看到我後像是突然想起什麼般,又皺起眉頭一言不發地盯著我,我猜你可能突然回想起昨天發生的小意外,所以在今天遇到我後又生起悶氣。

 

  但身為班長,為了表現對你這個轉學生的友好,我揚起嘴角,開口跟你說話。

 

  那是開學第一天,我第二次見你。

 

  七歲的年紀能有什麼記恨交惡?很快的我們忘記那晚在餐廳的小插曲,成了彼此最棒的夥伴,幾乎形影不離,每天忙著創造屬於我們的宇宙,即使偏離軌道也要天馬行空。

 

  畢竟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是光年外爆炸後掉落在地球的碎片,若遇上來自同一個遠方的人,都能稱得上奢侈。

 

  我們大笑,我們大哭,我們擁有彼此最多秘密;我們找小貓咪,我們組飛機樂高,我們陪對方完成所有感興趣的事情;我們奔跑,我們追逐,我們偷摘住在學校隔壁爺爺家的果子,然後自行上演警匪片的飛奔逃跑。

 

  我還記得我會在學校附近的某個轉角等他出現,再一起跑去排隊買最搶手的火腿三明治,伴隨著一眾小朋友稱羨的眼神進到班級坐回位置,吃著三明治相視而笑。

 

  他笑的時候垂睫可以看到被風捲落的震顫,他的瞳孔是靜謐的海,沉積著多年的星光,月亮則被提前撈了出來,夏蟬和春風凌冽的碎在他眼底,放在秋衰和冬麥旁一同被堆置整齊。

 

  我想,如果要一片片的拾起我七歲的記憶,那他大概填滿了我的生活本身。

 

  「生日快樂!」我扯著嗓子在你的生日派對上大吼,要給你最大的祝福。

 

  華燈初上,歡笑不止。我喜歡你蛋糕上的那個飛機造型的翻糖,你說你只喜歡飛機不喜歡糖,所以把那整架飛機都讓給了我。

 

  後來你和我悄悄溜到外面院子去,我堆了一個「樹葉塔」說是蛋糕兼生日禮物送給你,你又說要回送一個禮物,所以你把三個願望其中一個分給了我。我高興的告訴你接下來你生日我都要幫你許願,你笑我太貪心,可是並沒有拒絕。

 

  遺憾的是,我們還沒有找到有貓和停機坪的星球,你就因為父親工作的關係,再度搬去世界的某個大城市。

 

  車子往前開的時候就像夏天在往後跑,那是暑假最後一天,我最後一次見你。

 

  也許七歲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什麼感情,我只知道在你走後我鬱悶了好久,樂高沒組完,也不再找小貓咪。後來時間過了太久,當初的電話號碼早已成了空號,所以直到現在我依舊不知你去了哪裡。

但我想就讓它姑且叫做愛吧。那種愛並不是呼吸急促臉紅心跳,而是你路過一處田野發現了一株玫瑰,你想保護它不受人類踩踏;是你握著零錢,期待雜貨店今天有賣你最愛的糖;是你即使一點也不懂愛,仍想靠近他。

 

  猶如普羅米修斯舉著木本茴香的樹枝劃過太陽神的馬車,只需要一個火源,它就自己燃燒了起來,但其實跟太陽神沒有什麼關係,甚至火源壓根沒想燃燒它。

 

  因為愛變成了日常,所以疼痛才會加劇。

 

  曾經我也認為,年少的感情就是花蕊中的雪,你以為它香甜,事實上只是沾了易衰花期的光。但其實長大後的我們反而不敢如此真誠熾熱,像這樣對一個人堅定的相信著。

 

  我會想,某天傍晚在薄暮皚皚的黃昏夜色中,我在某個地方散步。

 

  我走過書店,服飾店,連鎖咖啡店和市場。我走過教堂,房屋,公寓和公園,

 

  我看著與我擦肩而過的人們,然後我看見你。

 

  我想念你,但你已經比想念輕。記憶向來是情感的延續,脫離了生活本質,它靠著我們對經歷的理解,自行成為了不同的面貌。我的確曾經想找回你,找回曾經快樂的那些時刻,但支撐我不陷入於此的是,我清楚地知道,我的記憶的每個開頭或結尾,都有你。

 

  那我便不必執著尋找,能代替永恆的事情太多了,一杯奶茶,兩趟旅行,三本書,幾個人——你早已比想念輕。

 

  也許再下一個九年我們就會相遇。

 

  有天我會不再年輕,我會忘記你的眼睛,忘記要在你生日的時候幫你許願。

 

  但在那時候,如果要一片片的拾起我七歲的記憶,那不只有你,有我們,還有我。

評審評語

  以為拾七是拾柒歲。才知道,是一篇九年後從七歲的記憶拾起思念的文章,是作者的用心;段落間刻意布置在暑假和開學的次數,正是青澀清純的表徵,就是一種想保護荒地野玫瑰的淺淺淡淡情懷流瀉,不激情,不煽情,卻濃烈在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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